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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

特色

債務清理條例分成更生及清算:

更生:收入-支出,還款6-8

清算:以現有的資產做一次性的結清

1、可用較低的金額,一次性的解決債務問題

2、債權人不限金融機構、資產管理公司亦可

3、重點是債務人準備一筆金額,才能一次解決

Q1:新聞上說的消費者債務條例,我可以依什麼程序辦理?新聞說還要先和銀行協商才可以透過消債條例清理債務,是不是這樣?

A1: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,有二種程序。一為「更生」,一為「清算」。 債務人如果對銀行、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積欠消費借貸債務,如欠卡債、信用借款等, 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前,必須先和債權人進行協商(稱之為前置協商),協商不成立才可聲請更生或清算。

Q2:如果我提出債清申請,銀行都不授理我前置協商時怎麼辦?

A2:銀行公會怕債權銀行不授理,導致債務人權益受損,所以制定從您提出申請如超過三十

天都不開始協商,或超過九十天都沒有辦法就債務清償方案取得共識的話,您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了。

Q3:我朋友說申請債清會被註記信用,那我是不是就不能再與銀行往來了?

A3:申請更生會被註記4年,清算會被註記10年,徐中雄立委會強力推動此法案,就是為了 能解決您一輩子的債務壓力,信用註記只是一時的,只要您還款結束,年限到後,註記即會塗銷。

Q4:銀行對我的執行命令,該怎麼解決?

A4:只要透過債清條例申辦後,透過專業的律師法務團隊就更能保障您的權益,也就無法扣、假扣押、強制執行之煩惱。

Q5:如果我去辦債務清理條例,而前置協商即成立?我該怎麼做?

A5:前置協商是辦理債清條例的首要流程,如果協商即成立,那麼就需依照與銀行協議的協

商方案,來進行繳款。且銀行受到協商之拘束,不可以向您強制執行,而您如果依協商條件履行完畢,也當然獲得債務免除的效果(這種效果,與債務人依法院認可之更生計畫履行完畢的情形,是相同的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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